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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也来试试1月14日 两个导演现在来评《无极》好像太晚了点。其实是没办法——那片子简直没法评;而且就像zolo
说的:无极,无聊之极,无聊之极的东西你怎么评?
说到底,电影就是讲故事;就像小说是用文字讲故事一样,电影是用影像讲故事。在熟 练掌握了叙事技巧之后,导演碰到的问题就是如何用有个性的人物或者某种情绪把故事
串起来。这里面道行可深了去了,不能千篇一律地作简单类比。举个例子,比如《城南
旧事》。那片子里有好几个故事,相互之间都没啥关系,看完了之后你也不一定记得那
几个故事都是怎么回事,可你一定记得整个电影渲染的那种情绪,那种淡淡的离愁,淡
淡的感伤。那片子真的很高明,是用统一的情绪串联故事的代表作。要么就是用所有的
故事勾画一个人物,看完了电影你记住了人物,忘了故事也没关系,这样的例子就太多
了,不举了。所以,在讲完了故事之后,导演的任务是让你忘了那故事,只记得故事背
后的情绪或者人物个性。有这种本领的导演,大抵都算好导演。我觉得中国电影的两个
旗帜性人物:陈凯歌和张艺谋,就算这种导演。不过我觉得总的来说张艺谋比陈凯歌强
。比较一下他们不同时期的一些代表作吧。
《黄土地》VS《红高梁》(简直是对仗工整的对联嘛,呵呵) 陈凯歌拍《黄土地》的时候,是非常情绪化的。那种情绪很大气,很有历史感,可惜用 的故事一般,情绪主要是靠摄影、靠凝重的画面感来衬托出来的。虽然衬托得很到位,
毕竟故事苍白了一些。《红高梁》可不得了:那片子里有渲染到极至的色彩,而且更重
要的是,那色彩跟故事中的阳刚之气出奇地吻合。我觉得张艺谋打的是这个主意:在用
浓烈的红色刺痛观众眼睛、用粗糙的秦腔研磨观众耳朵的同时,再用一气呵成的故事做
成一面大鼓,咚咚咚咚地贴着你的心窝子敲了2个小时,我就不信你还会无动于衷。他
赢了,因为我走出电影院的时候,眼前是红彤彤的,耳朵里是嗡嗡的,心脏跳的扑通扑
通的,然后。。。然后知道了什么叫“震撼”。
结论是:张艺谋赢了第一仗。 《风月》VS《菊豆》 都是那种沉闷的主题,而且人物都很变态。在制度、文化或者其它什么东西的压抑下, 主人公的人性都扭曲得让人不忍看下去。总的来说,《菊豆》里因为有李保田的表演,
巩莉配戏也很到位,所以张艺谋略胜一筹。当时《菊豆》很火,还提名了奥斯卡最佳外
语片。我跟我的第一个硕士导师曾聊过这个话题,他说《菊豆》肯定得不了奖,原因很
简单:奥斯卡奖获奖的电影都是宣扬积极向上的主题的,即使表现人性的压抑,最终也
会安排反抗,或者至少看到反抗的希望;而《菊豆》的结尾给人的感觉却是“绝望”。我
觉得他说得对。所以,这一仗张艺谋虽然赢了,但就好像一场NBA比赛最终比分是32:
30那样,整个比赛本身就是失败。
《霸王别姬》VS《活着》 这回两个人都是赢家,因为他们都成熟了。虽然还是文艺片的路子,可是毫无高高在上 、拒人千里的孤芳自赏,重新把感情作为电影表现的主题;靠故事、靠出色的表演来渲
染主题;而且故事被放在时代变迁的大背景下,不动声色地给人物命运赋予了历史感、
沧桑感。我觉得具有这些元素的电影,只要导演驾驭得好,都能成为经典。历史感是优
秀导演的“死穴”,你没有足够的思想积淀,就算才华横溢也只是抖抖小机灵而已,成不
了大器。现在的所谓第6代导演,王小帅、贾樟珂、陆川之类的,要是拍不出《霸王》
或《活着》,就永远只能是“青年才俊”,算不得“大家”。就算是Spielberg,要是没有《紫
色》和《辛德勒的名单》,在我心目中也永远比不上科波拉或者马丁.斯科塞斯。这就像
没有像样的长篇小说就不能算是伟大的文学家一样。虽然我很崇拜鲁迅,可他没有长篇
,所以我认为他是思想家,不能算是伟大的文学家;而路遥只有一部《平凡的世界》,
却毫无疑问会在文学史上占据一席。
还用NBA比赛打比方,这回是112:110,两个对手联手奉献给观众一场好戏,可毕竟还 是有个赢家。这回这个赢家还是张艺谋。
首先是题材。《活着》讲的是小人物在时代变迁中的挣扎(不像《霸王》可以靠戏子的 生活、同性恋这样的主题来吸引眼球),毫无机巧,只能依靠扎实的叙事手段来赋予故
事灵性。就像赛车,一个跑内圈,一个跑外圈,同时到达终点,你说谁赢了?
其次是人物。程蝶衣的命运让人觉得可怜,但同时让人觉得可悲;葛优演的那个主人公 同样让人觉得可怜,但并不可悲,影片许多片段洋溢着温暖的普通人情怀。而且《霸王
》最后程蝶衣自杀了;而《活着》最后葛优仍然为了希望顽强地活着。两部电影看完了
我都叹了口气,但一口气叹得有些揪心:唉,他怎么就这么放不开呢?另一口气叹得却
多少有点舒心:嗯,他总算挺过来了。。。
最后是表演。都说《霸王》成就了张国荣,《活着》成就了葛优。可我觉得这两种“成就 ”是不一样的。与其说《霸王》中张国荣的出色表演靠的是才华,不如说靠的是他的“本
色”。有次采访陈凯歌,他说选张国荣演程蝶衣是因为张国荣在男演员中是最“媚”的一个
。这话我怎么听怎么不像是在夸他的才华,倒像是在说:我发现了张国荣本性中有些东
西很像程蝶衣。哪知道张国荣还挺配合:最后死得都像程蝶衣。与之相反,《活着》的
确成就了葛优。《活着》之前,葛优就只是个李东宝;是张艺谋发现了他的表演才华:
不说俏皮话也能感人,能逗你笑也能逗你哭。葛优成为唯一一个在国外拿过表演大奖的
中国男演员,不能说没有张艺谋的点拨之功。
《和你在一起》VS《我的父亲母亲》 两个人在国际上拿奖拿腻了之后,都回头来挣票房了。《和你在一起》表现的感情是真 挚的,片子的结尾那段音乐很不俗。但配戏的陈凯歌和陈红都太生硬了,人物安排多少
有些匠气,显得气韵不够贯通;而且想赚观众眼泪的目的也太明显了,不厚道。《我的
父亲母亲》是张艺谋一类影片的一个缩影,同类的还有《幸福时光》、《千里走单骑》
。这种平民感情的故事他拍得毫无羁绊,驾轻就熟,没有生硬的感觉。而且还有北方冬
日艳阳下章子怡那个灿烂动人的微笑(她后来无论怎么努力都再也没有恢复那种动人心
魄的魅力),那部影片有了那个笑脸就够了。
陈凯歌在《和你在一起》中的表演真的很让人倒胃口,一股做作的贵族气,比他在《荆 珂刺秦》中演的那个吕不韦还差劲(张艺谋也曾客串过演员,那是在吴天明导演的《老
井》中。吴导是这么评价的:这家伙不用化妆就能演个陕西农民)。这也是我觉得《和
你在一起》令人遗憾的地方。
总的来说,这次较量给我的印象是:陈凯歌在表达平民感情时远不像张艺谋那么自如。 这恐怕跟二者的出身不无关系。一个是电影圈里长大的,虽然插过队,但仍然一身贵族
气,不够朴实;另一个却是真正的底层,工人、农民都干过,爱上电影也纯粹是被影像
所迷惑,没有血统渊源。
《无极》VS《英雄》 在票房上尝过了甜头,而且大概也觉得重回《霸王》和《活着》那样的颠峰不容易,于 是两个人都玩起了时髦的大制作。一个号称“玄幻”,另一个跟李安学“新武侠”。都像开
演唱会似的凑了一大帮明星。然后像街边的小贩一样拽着每个路人叫卖:客官,你看过
韩剧么?那你一定得来看《无极》,为啥?里面有张东健呀!不喜欢?那你肯定喜欢泻
停封或者脏脖子吧?也不喜欢?那你大概不喜欢偶像派的,没关系没关系,我这还有演
技派的刘烨呢!啊?您是日本人啊,对不起对不起,没看出来。唉唉。。别走啊您,我
这还有真田广之呢!。。反正给我的感觉是:真贫,而且真贱!
可即使这样,《英雄》(还有后来拍的《十面埋伏》)毕竟还算是把故事讲圆了,一个 故事3种讲法这个安排还算有些新意;《无极》的故事却全靠一个莫名其妙的误会展开
,浅白得让人怀疑陈凯歌是不是连故事都不会编了?还有特技效果。《英雄》里有些特
技让人觉得过瘾,比如秦军射箭那段,还有李连杰跟张曼玉比剑那段;《无极》里的特
技就让人觉得牵强,特别是放风筝那段,真想劝劝陈导:别把创意和搞笑弄混了!至于
表演,《英雄》里大多数人还过得去,除了胡子拉茬的梁朝伟让人觉得猥琐之外,李连
杰和陈道明甚至有些很出彩的段落;而《无极》里几乎个个恶搞,头发倒竖的陈红,惨
不忍睹的刘烨,国语生硬的真田和张东健,还就只有那个泻停封演得好,把那个诡异阴
沉的北公爵阐释得挺到位,看的时候就在想:要是楚留香拍电影版,泻停封演那个无花
一定出彩。
当然,不是所有的作品都可以比较。比如陈凯歌拍过《荆珂刺秦》,而张艺谋拍过《一 个都不能少》。这两部可以大致反映出我心目中他们的各自风格:总的来说,陈导喜欢
玩深沉,喜欢思想,喜欢深刻,要是坚持下去,不跟着市场瞎起哄,没准能成为中国的
斯科塞斯;张导更习惯拍有技巧性的、温暖朴实的人和事,不追求深刻,也不追求小资
式的请调,但能把人物的性格勾画得让人难以忘怀,这么一部一部地拍下去,没准能成
为中国式的巴尔扎克。
要是非得向娱乐这个方向努力,难免用力过猛,挣扎着拍出些《无极》这样的货色,砸 了自己的牌子下半辈子后悔。别忘了,娱乐观众靠的不是堆砌明星+炒作,靠的是冯小
刚那样的机灵:先摸准观众的脉,然后恰到好处地搭配幽默和讽刺这两味药,让你笑得
被讽刺了还觉得挺高兴。这跟做酸菜鱼差不多,辣椒放多了你受不了,不放辣椒你觉得
不过瘾;只有搭配得好,既有鱼的鲜味也有辣味,你下回才惦记着。 12月14日 从概率的定义开始胡扯题记:本想就概率的3个定义讨论一下数学的概念,不知怎么就成了“胡扯”。Faint。。。
什么是概率?这是个难以明确界定,但是似乎谁都知道的概念。对于这样的问题,这样的概念,如何准确把握其内在思想?如何有效并且无误地利用它?更为重要的是,如何确信你在使用这样的概念的时候,跟别人想的是同一个意思?换句话说,你凭什么保证在跟别人交流时使用的概念是可以被理解的?建议你停一下,仔细想想这几个问题。。。。现在,我猜你已经明白为什么需要数学定义了。 是的,对于这样的概念,只有给出明确的数学定义才能保证大家说的是同一件事。当然有些概念无法用数学来定义,例如什么叫死亡,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什么叫生命?现有的生物学定义与上世纪初的定义显然是不一样的,而且如果现在就断言说将来不会有新的定义出现,我将倍感惊讶;这意思是说,有些概念注定了是随着人类知识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另有一些概念大概永远无法明确定义,无论你采用人类的哪种知识体系(无论是数学、生物学还是心理学)都不行,例如什么叫爱情?我猜这是因为这种概念本身已超越人类理性,或者因为即使真搞出一个“科学”的定义,大多数人也会认为它不符合自己头脑中那个“爱情”概念。从这个意义上讲,有时我觉得应该指出:在认识到数学定义只适合于少数概念这一事实的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我们是多么幸运;因为毕竟还有些概念是可以用数学明确定义的;如果所有的概念都是不断变化的,或者根本无法定义,那么人类理性就是一个笑话,尽管个人认为那将是一个令人悲哀的笑话。欧洲中世纪的许多最聪慧的大脑都穷其一生追求对“上帝存在”这一概念的数学定义。尽管结果大多非常可笑(当然,正如我说的,你要是认真琢磨过他们那种较真的劲头,那种严肃的努力本身其实一点也不可笑),可至少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数学定义的明确性是多么重要。 那么,什么才叫数学定义?定义无非是一种描述:用一些概念描述待定义的那个概念。那么那些用于描述的概念本身需要定义么?是的,它们也需要被定义。显然,这里存在一个明显的问题。这样一直追问下去的结果是什么?或者说,彻底坚持理性、彻底坚持概念的明确性的结果必然是:什么东西都无法定义。除非。。。除非我们能追溯到一些不言自明的,不需定义大家也不会搞错的概念。我猜这就是首先引入公理、公设体系的那些先哲们在解决这一困扰时想出来的办法。然而,他们还更进了一层:他们甚至区分了公理和公设这两个概念。按照亚里斯多德的说法,公理应该是我们刚才所讨论的那种所谓“不言自明”的事实,它是不需要证明的,是“真”的。而公设则不然,它只是一个假设,不必是“真”的,甚至可以是矛盾的;公设只是作为后续推导的一个逻辑上(注意是逻辑上,不是“事实上”)的依据而已。欧几里德的《几何原本》开篇就是一大堆定义,然后就是5个公设和5个公理。其定义非常模糊,常为后人诟病,5个公理在逻辑上也并非必要。只有那5个公设被认为是整个欧几里德几何的逻辑基础。现在,请仔细考虑这样两件事实:1)公设只是假设而已;2)欧氏几何的逻辑基础是5个公设。Ring a bell?Yeah。这样两个事实的必然结论是:欧氏几何并不一定是“真”的!是的,这的确是个令人难以接受的事实,难道在人类日常生活中应用如此广泛的几何也会是错的么?记得我是上大一时看一本书叫《第三次数学危机》时首次接触到这个概念的,后来在《数学:确定性的丧失》中再次认真研读了这一思想,我至今记得当时感受到的那种震惊,以及震惊之后类似“我知道了!”那种喜悦。它让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直觉是不可信的;唯有彻底的人类理性才是可以依赖的。数学史上的确有其它的“几何学”,与欧氏几何的不同就在于作为逻辑基础的公设不同。实际上只有第5公设,即平行线公设不同;而且事实上其它4个公设都可以被证明是“真”的,换句话说,前4个公设可以当作“公理”;只有第5公设被认为是人类直觉难以把握的,从欧几里德时代开始就有人试图证明第5公设,但这样的努力一直没有成功,直到非欧几何的出现人们才放弃这一努力。而这些非欧几何中最著名的大概就是黎曼几何,爱因斯坦在描述其广义相对论时所使用的就是黎曼几何。 有点晕了,到底想说啥?其实我想说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并且幼稚地希望它已经被说清楚了:我们能给出的最好的数学定义也不过是在一定假设条件下的、不保证为“真实”的、或许可以被称作模糊的、甚至是拙劣的描述。概率这个概念的最好的定义就是这样一种描述:概率的公理化定义。整个概率论都基于以下3个公设:1)所谓概率,不过是赋给事件A的某个大于等于0的数,即P(A)大于等于0;2)所有事件全集的概率为1;3)如果事件A和B互斥,则有P(A+B)=P(A)+P(B)。这是一个“最好”的关于概率的定义,但却是最晚出现的。它是由那个名字拗口得令人绝望的伟大的Kolmogoroff在1933年提出的。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定义根本没有说明到底该怎么给那些事件赋值。换句话说,随便你怎么赋概率值都可以,只要满足上述3个条件,所有其它概率论的定理或结论都成立。之所以说这个定义是最好的,是因为它是最明确的,最没有歧义的,而且符合数学的公理化原则的。但是很显然,这个定义完全没有我们预期中的那种效果:拿着这个定义就可以去计算真正的概率值了。所以这个定义被称为“最好”是在数学意义上说的,与实际操作无关。 那么是否还有其它更加“可操作”的概率定义呢?有,这就是概率的第2种定义:相对频率定义。这个定义是说:如果你做n次实验,其中nA次结果是事件A发生,那么当n趋于无穷时,A的概率等于nA与n之比值。天哪!你把这称为“可操作”的定义?无穷是什么意思?到底要做多少实验才能算是“趋于”无穷了?您先别急,想想看,这种定义至少说明了一种计算概率值的方法,哪怕是理论上的可操作性,至少也比公理化定义要更容易理解吧?当然作为数学,这样模糊的定义一定不足取。估计前面提到的那个柯老大以及他的先辈们正是基于这种对模糊定义的反感(而且我估计简直是生理上的反感),在相对频率的极限条件下的性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希望能“精确”界定在什么条件下相对频率可以趋近于概率。他们在这个领域的许多独创性工作对于我们理解概率的本质含义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简单的说,他们工作的成果就是我们在初级概率教材中就可以学到的中心极限定理。这些人除了柯尔莫果罗夫之外,还包括车比雪夫、辛钦、马尔科夫、伯恩斯坦等人,一般称为俄罗斯古典学派。提到学派,多扯两句。我有时想,要是什么时候人们在学习某门学科时,都必须、不得不谈论中国学派,清华学派,成都学派,甚至成电学派,那该多么令人自豪啊!中国人作为一个整体在人类理性科学发展历史(尤其是近代史)中的地位比阿拉伯人、犹太人、甚至日本人都要低,跟德国、美国、英法、俄罗斯根本就没法比!这是一件多么令人痛心的事实啊。难道真的是因为我们笨或者懒么?如果不是,那么是否象有的人说的那样,是因为我们穷?可是富了之后的那些人们都是些什么货色?能指望他们?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整个民族不再进取?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民族最优秀的人才也不再以振兴中华为己任,而是以振兴自家的钱包为己任?!有时候也对自己说,年轻时什么也不懂,发发这样的感慨(甚至愤慨)倒也罢了,为什么都这么大岁数了还会为这样的事情发愁?通常情况下,我的答案带点自嘲性质:老夫聊发少年狂而已,睡一觉也就忘了。但偶尔也会用一个反问来回答自己:你自己呢?你努力了么?你进取了么?然后被这些想法惊出一身冷汗,赶快冲个滚烫的热水澡,希望那些问题也随周围的水汽一起蒸发,不再来烦我。从没有想过要跟人交流这些想法,但既然是胡扯,而且是在BLOG上(不是在书上,也不是在课堂上),有什么好怕的?所以斗胆把这些问题放在这里:你呢?你努力了么?你进取了么?可能还需要加一句:你在为了什么进取或努力? 回到概率的定义上来。有了俄罗斯古典学派的伟大贡献,概率的相对频率定义不再是一无是处的模糊概念。但是其可操作性仍然不能令人满意。难道概率论真的就这么不实用么?不是的。事实上,概率还有第3种定义,而且是许多世纪以前人们就在使用的定义,这就是概率的古典定义。这个定义简单得简直令人发指:假定一种实验的所有可能出现的结果数目为N,对事件A有利的结果数目为NA,那么事件A的概率为NA与N之比值。还是举那个被人用烂了的例子:掷骰子。骰子有6面,每次实验(掷一次)必定有一面数字朝上。显然这种实验的可能出现的结果数目为6,即N=6。若事件A定义为:朝上的数字为偶数。那么有多少结果对事件A有利呢,当然是3:数字2、4或者6朝上都对事件A有利。所以事件A的概率为3除以6=0.5。这个定义怎么样?够简单吧?够清楚吧?够直观吧?可操作性强吧?——现在大家满意了吧(念到这里,请站直身体,双手握拳置于腰间,然后前后摆动胯部和双手,但双手与胯部的摆动方向要相反)。可是,你知道吗(别说我没提醒你,谁敢说我象柯以敏我就跟谁急),这是3种定义当中最不精确的一个,从数学上说,可以算是最差的一个。为什么?因为这个定义中隐含了一个巨大的假设。是的,巨大:这个假设是如此巨大,以至于你稍微想想就能想明白;而且这个假设是如此巨大,以至于这个定义只能应用于很小的范围,简直可以说它就不能算是一个有效的定义!这个假设就是:所有实验结果出现的概率必须相等。如果实验结果不等概,上述NA与N的比值就毫无意义,什么也不代表。仍举那个烂例子,要是这个骰子的物质并不均匀呢?比如说有一面特沉,掷骰子的结果还能是等概的吗?我估计你头脑中开始出现韦小宝或者轩辕一光那样的货色了,请先遏制一下你的想象力。这里的关键是这样:当我描述概率的古典定义时,并没有指出这个假设,而你仍认为它是正确的,为什么?因为你认为骰子6面朝上的概率相等这件事是不言自明的,是符合人类几千年来(希罗多德在其《历史》中记载说约公元前1200年人们就用骨头制成骰子做游戏)的直观感觉的。可是要是直觉错了呢?几千年来人们玩的骰子都是不均匀的,无论用什么材料做,无论用什么工艺做,骰子都不可能完全均匀,你怎么保证结果等概?要是你说:我直觉它是对的,因为掷许多许多次后结果的确接近于等概,那我问你,到底做了多少次实验?10000次?million次?。。。首先,你肯定没时间做这么多次实验;其次,即使你真做了10000次实验,其中每个数字朝上的次数完全相等也是不可能的,就算相等的话(当然我会十分惊奇),你再做10000次也肯定不再会相等;最后(but not least),你做实验用的骰子也是特定的骰子,换个骰子还能保证这个结果么?所以啊,承认吧,这里没有任何真正有说服力的证据,只有你的直觉而已,而且你无法保证这种直觉是正确的。再举个不那么烂的例子。兵工厂生产炮弹,请你去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出厂的炮弹是臭弹(即因某种故障无法引爆的炮弹)的概率是多大?你推推眼镜,根据古典概型的定义做如下推导:把炮弹用大炮打出去作为一次实验,该实验的结果只有两种,要么可以引爆,要么不能;所以出厂炮弹为臭弹的概率为0.5。你猜你会是什么下场?如果兵工厂的工人们不那么生气而且有一定幽默感的话,我猜他们会把你做成一个臭弹,并且在出厂装箱时特别在箱盖上注明:“这家伙嘴特别臭,为防止他所预言的那个臭弹比例真的有效,请不要与其它炮弹混合存放”云云。这个例子的关键是:兵工厂里严格的一道道工序就是要尽量让臭弹概率减小,因此出厂时炮弹是否能被引爆已不是等概事件。那么古典概率定义岂非笑话?干吗还拿出来说?实际上,古典概率定义的基础是一个称为“不充分理由原则”(Priciple of insufficient reason)的古怪命题。这个命题是由一个每个成电学生都知道名字的家伙——贝努利在1713年提出的(这个家族出了一大堆数学天才,而且好几个都在概率论方面做出过贡献,鬼才知道这个命题是哪个贝努利提出的)。这个原则是这么说的:在没有任何先验知识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听好,是必须,must)假定所有实验结果等概。这是因为,当时的人们坚信,所谓概率,就是关于实验结果的现有知识状态的一种度量而已。如果这种信念是对的,那么所有骰子结果等概也就可以理解了。实验前你知道骰子甩出来后哪面朝上么?不知道。而且更关键的是,对不同的结果,你“不知道”的程度是一样的;你没有“1朝上的可能性更大”这样的先验知识。换句话说,我们关于“1面朝上”和“6面朝上”的知识状态是一样的,既然概率就是度量这种知识状态的,那么“1面朝上”的概率当然应该等于“6面朝上”的概率。Papoulis在他那本著名的教材中说,这个“不充分理由原则”与“最大熵原则”(Priciple of maximum entropy)是等价的,不过要在那本教材的第15章才会有证明。我好像从没有把任何一本超过15章的数学教材看完过,所以,你要真的感兴趣,请自己去看,然后告诉我什么是“最大熵原则”,OK? 所以,概率有3个定义:1)公理化定义;2)相对频率定义;3)古典定义。第一个是最好的数学定义,出现最晚,但最不可操作。第2个数学上有一定缺陷,操作性稍好一些,稍直观一些,Papoulis说有个Von Mises的家伙曾在本世纪初利用这种定义发展出一套完整的概率理论,并且被证明比第3种定义利于数学推导,但是随着第1种定义的出现,Von同志被扔了很多西红柿,郁闷退场。第3种定义出现最早,最为直观,可操作性强,但在数学上有比较大的缺陷。 我的观点是,对于工科学生而言,能够从直觉上把握事物或者概念的实质是非常重要的,比掌握数学推导技巧更重要。因此,学数学时应该着重掌握类似概率古典定义那样的概念,而不必一定达到类似概率公理化定义那样的严密程度。但是,在利用直觉把握数学概念时,切记不要犯臭弹例子中的那种错误,因为直觉是不可靠的。那怎么才能避免被做成臭弹?很简单,在利用直觉把握了数学概念之后,不要轻信这种直觉,多想想,从不同的角度去想想这个问题,不要盲目地认为你已经“懂”了。或者干脆这样:永远不要以为自己已经懂了,时刻提醒自己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因为关于一个事物、一个概念的知识状态是在不断变化的。换句话说,“懂得”也是有层次的,永远不要轻易地放弃对下一个层次的追求。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我认为工科学生学概率论,最好是能达到概率的相对频率定义那样的程度,掌握与这种定义相关的所有概念(当然包括怎么强调也不过分的中心极限定理),做到真正理解这些概念的实质。当然,这不是一件轻松的事,需要大量的阅读(Papoulis的书应该是一个不错的入门教材)和大量的思考(我是说真正的思考,包括做笔记,做习题之类的)。但是,有谁说过学数学是轻松的吗? 好了,就讲到这里,下课! 12月10日 之三:Out of Africa
Laura提议聊聊《走出非洲》。对我,那可是一个遥远的回忆。记得是大学3年级,有个同学父亲在美国当教育参赞,因此他家时常有些原版的录像带。我是说原版,没有任何字幕的。以学英语为名,跟他借了几盘,其中之一就是《走出非洲》。我的英语大家是知道的,所以不用说,对话基本没有听懂。令人奇怪的是,反而在头脑中留下了鲜明的印象。很多年后在电脑城淘到了DVD,效果很好,字幕翻译得很准,可是反不如当年的感受深。 感受最深的当然是那两个主角。梅丽尔.斯特里普(Meryl Streep)和罗伯特.雷德福(Robert Redford)。那之前看过《克莱默夫妇》,对Streep并不陌生,但仍然被她的演技打动。我认为,她是少数可以全凭眼睛诠释角色的好莱坞女演员之一(另一个有此功力的大概要算法国演员朱丽叶.比诺什,她在《蓝色》中的表演简直绝了。好像有评论就说她是法国的Streep)。长相普通却能在屏幕上聚焦观众的目光,靠的当然不是那个据说买过保险的鼻子,也不是她那几乎没有内容的笑,而是她的眼睛。想表现坚强时,她的目光绝不游移,令人奇怪的是你不会觉得呆滞;想表现孤独时,她只需半垂眼帘,加上托腮的手上夹一支香烟就够了,同样令人奇怪的是你不会觉得她是怨妇,为她伤感的同时又觉得那是一种高贵,不该随便给予廉价的同情,不像《花样年华》或《阮铃玉》中的张曼玉。她的一个眼神可以持续很久,通常这会导致叙事的不流畅或者节奏的拖沓,可是波拉克放心地给了Streep大量的脸部特写,结果成就的不仅是那部电影,更成就了Streep的颠峰,或许她自己都无法超越的颠峰(虽然《苏菲的选择》更打动人,但就表演而言,还是《走出非洲》好,因为我觉得极度矛盾的性格比极度平淡的性格反而要更容易表现)。好像有部苏联电影,描写一个二战期间的苏军战俘,被吊在一棵树上等待行刑,其中长达10分钟没有对话,画面交替表现战俘和一个围观的孩子的眼睛,内容丰富且不觉拖沓,实在令人惊叹。现在几乎没有这样的手法了,因为不合现代人观影追求快节奏感官刺激的时宜。可是个人觉得如果心够静,这种画面比单纯的叙事要动人得多。Redford的演技一流,但不是最好的。好的男演员实在太多,根本轮不到Redford。象杰克.尼科尔逊、罗伯特.德尼罗、阿尔.帕西诺、克林特.依斯特伍德、达斯汀.霍夫曼就不说了(尤其是德尼罗,我觉得这家伙简直背对着观众都能演电影,真正叫做全身都是戏),甚至丹尼尔.代.刘易斯、杰里米.爱恩斯、梅尔.吉布森、罗素.克洛我觉得都比他强。他唯一的优点是帅,而且是那种有点贵族气息的帅,不带任何孩子气(不像迪卡普里奥),也不带野气(不象布拉德.皮特)。这种帅是不会随时间流逝而退色的,好莱坞有好些这种越老越帅的老家伙,象肖恩.康纳利、保罗.纽曼、依斯特伍德都是。我不知道《走出非洲》是不是Redford的颠峰,但他后来的一些片子象《马语者》的确很差,除了扮帅毫无可取之处。但是Redford也有上述演员比不了的地方。首先,他的才华是多方面的,除了演戏还当导演、制片。他导演的电影都很经典,象《大河恋》、《幕后谎言》,手法老套但的确精湛、流畅(这方面,克林特.依斯特伍德也不错,他导的电影更主流一些,但仍然算得上特色鲜明)。其次,他创建的圣丹斯国际电影节可以说是全世界独立电影人的最高殿堂,这份贡献非常了不起,可能远远超过他在表演和导演上的成就。最后,Redford还是非常少见的毫无绯闻、行事低调的电影人,让人佩服。 《走出非洲》另一个打动我的地方是非洲的美丽。那种美丽不是电影刻意安排的,是作为附加在人物、故事、情节发展之外附送的。也正是由于这种不突兀的、融洽的安排,那美丽才那么动人心魄。影片中几乎随时都在表现风景,你只需要多留心画面的背景就行了。尤其是飞机上俯瞰非洲大地的那场戏,加上那配乐,让我联想到的是柴可夫斯基的第一钢琴协奏曲,就一个词:辉煌。20出头年纪,我对大自然的壮丽还没有什么概念,那段画面足足让我心驰神往了5年(5年后,我看到了一段表现美洲大峡谷的记录片)。记得在电脑城买DVD时,老板杖着就他这儿才有这碟子,要价12元,促使我咬牙买下来的只有一个原因:想再看一遍那段画面。 《走出非洲》实际上是一组群像。那个生了重病由黑人照料的“朋友”,还有女主人公的“丈夫”都很有特点,表演也很到位。影片想表现的主要是欧洲人与非洲的关系这一主题。男女主人公之间的爱情故事其实是服务于这一主题的。这段爱情令人忧伤但并不令人揪心(倒是男主人公的突然死去有些突兀)。两个人都太有主意,太独立,以至于碰得出火花却守不住这火种,即使男的没死那火也依然会灭。这一点影片表现得很明确,而且简直太明确了——铁了心要让你感觉到无奈。我猜这是因为欧洲人在非洲的浪漫激情和最终的破败离去,留给原书作者和该片导演的就是这个感觉:无奈。这种让人物关系服务于更高主题的做法明显不符合商业片的制作手法。所以可以说《走出非洲》是一部真正的大片(因为它内容丰富),但不是现在我们所理解的那种好莱坞大片,而是在上世纪80年代商业化气息还不那么浓厚、人们在看电影时除了娱乐还期待一些其它东西的那种条件下诞生的优秀作品。 如果经典定义为“不可再现”,那《走出非洲》堪称经典。 12月9日 宝塔文——回顾题记:网上看到宝塔诗觉得好玩,一时兴起,也作一首。写完发现全是大白话,毫无“诗”意,姑称之为宝塔“文”吧。明年就走到而立和不惑的中间了,有些感触,真要表达准确毕竟太难;换种方式,揶揄一下自己的年少轻狂,权做“回顾”。
学 糊涂 不看书 更是糊涂 难啊搞学术 回顾成长道路 小时候最爱算术 老师问长大干什么 科学家是我远大抱负 后来明白算术不是全部 物理数学化学外文和生物 随便哪门都是高考必考科目 临近高考生物记不住连连叫苦 躲过高考保送成电就在成都东部 虽然不如清华毕竟电子专业还算酷 进来了就好好学吧将来能找个好出路 大一觉得课程没啥难的啊除了英文高数 大二开始松劲抽烟麻将台球染上陋习无数 大三继续逃课看遍东院桥书摊上所有武侠书 什么金庸古龙萧逸陈青云卧龙生甚至包括熊沐 当然还有其它的娱乐足球摇滚反正生活还挺丰富 到了大四发现其实啥也没学好尤其是数字模拟电路 还当科学家呢真是丢人能找到份工作就不错又惭又怒 同寝室一哥们名叫曙光性格沉稳心眼好跟我同岁也属猪 把我从麻将桌边揪到操场说要跟我谈谈一头雾水没有眉目 他说他觉得我挺聪明有潜力不该自暴自弃应该努力还有前途 将来是精英社会讲究学问实力年纪轻轻的别瞎闯应该继续念书 那一席话没什么高深道理可这辈子没人跟我说过于是感动得想哭 咬咬牙开始准备考研翻开了干干净净没画过一笔的一大堆教科书 挑灯夜战狂背英语政治疯做高数习题当然还有该死的模拟电路 日日夜夜昏天黑地三个月总算没白费成绩下来了我是三百五 全年级排名第一顺顺利利进了一系改学通信跟的导师姓吴 所有同学都是同道经常组织各种研讨互相学习愉快相处 计算机语言编码理论图像压缩自己编程实现了MPEG-2 接着写论文发表两篇觉得不难啊信心总算得以恢复 重拾儿时梦想发誓走学术之路愿把毕生精力倾注 毕业论文被评为优秀可以免试读博不读白不读 心想读博也好于是大大咧咧对二十九所说不 第一年豪气冲天生吞活剥了四本无线名著 一打听无线项目没戏只好转到李爷爷处 现学通信网络拥塞控制不知它是何物 看文献做仿真写学术论文颇为投入 毕业留校顺理成章走上不归之路 成家后发现生活中不光是学术 体面的生活需要体面的收入 车房钱都想要压力顶不住 可沉入科学仍倍感幸福 老夫明年就三十有五 头发白了挺胸迭肚 未来虽荆棘满路 走得难免孤独 也有朋友劝 换个出路 我说不 何故 酷 12月8日 之二:白鹿原有段时间,没来由地喜欢起了厚重的文字。不仅内容要厚重,思想要深邃,情节还得平稳,连文字都得带点古拙的味道。想不起来是为什么了,大概莫言看多了自然就会怀念平稳的现实主义,王朔看腻了自然就会去追求些雄浑的大气的历史感强的东西,就像糖吃多了自然就会渴望喝口茶。王蒙说过这样的话:如果你连看3部同一个作家的作品仍然不腻,那他应该算是个好作家(至少对你而言)。这要求未免太低了点,而且也不太准:王朔和莫言我看了都远不只3部(当然这两人也实在能写),可现在我却无论如何提不起兴趣了(没兴趣了还能给他桂冠么?我还没想好,以后再说吧);陈忠实我只看了《白鹿原》这一部,可我的感觉是:实在少有人能望其项背(或许路遥可以堪堪与之比肩,但陈忠实还可以期待,而期待路遥已不可能了)。 我猜我知道为什么大家不爱看它。太长。可这禁不得推敲,哪部金庸不比《白鹿原》长呀?有谁嫌金庸小说长么?太农村。我是被“农村”小说看伤了的,没别的,实在受不了其中的阴暗和肮脏。里面的人物怎么都那么极端啊?要么老实得让人生气,要么坏得让人看见名字就想翻下一章,间或有个敢爱敢恨的主,一定被安排得很惨,不是被某个意志薄弱的可怜虫给耽误了,就是被哪个下作玩意儿给害了,没有还手之力不说,还有的直接给报销鸟——真TMD憋屈,把书一扔,破口大骂:打死不看贾平凹,砍头不读张贤亮!吓得研一同寝室一哥们以为这人有病,闹着要换寝室:“没见过跟小说较劲的!”直到后来看了莫言写的“我爷爷”,还有贾平凹写的土匪“白狼”这口气才顺过来:就是嘛,好歹有几个爷们才象话嘛,要是尽是熊人,毛爷爷领的那伙人怎么打的天下?可是《白鹿原》不同,里面的故事实在勾人,每个人物的命运都各各不同,让人期待,欲罢不能。你说你喜欢什么吧,喜欢猛的?有;喜欢魔幻的?有;喜欢儒雅的?有;喜欢沉稳的?有;喜欢爱情?有;喜欢智慧?有;喜欢机智?有;喜欢悲剧?有!没词儿了?可我这还没完呢!正直中透着狡黠的,见过么?鲁莽中透着真诚的,见过么?可爱中透着可怜的,见过么?这些都还是次要的,重要的是,整部小说从清末写到解放初期,任何一个历史阶段的关键事件一个不落,你说他是个历史小说都靠谱!这么大的容量,这么大的时间跨度,人家写得从从容容,不枝不曼,楞没一丝一毫的牵强和做作!什么叫大气!?看过王朔的长篇么?写中短篇那么机灵的一个人精,一写长篇就露馅,一写长篇就掉链子,什么《玩的就是心跳》,什么《看上去很美》,那都写的什么呀!还有古龙,《七种武器》棒吧?那是短篇,有拿得出手的长篇么?《绝代双娇》?《多情剑客》?从人物到结构,都是越写越小气。每个人物的性格出场时啥样闭幕时还啥样,没有发展,也没有高潮。一想起李寻欢,就是躲在林诗音后院破酒馆里借酒浇仇那副倒霉样;一说起花无缺,一准是白衣盛雪,飘然若仙,但必定满腹糊里八涂的心事,一腔莫名其妙的责任感。(也不知道铁心兰缺了哪根弦,爱上了他!要不是急急忙忙补上一个精灵古怪的苏樱,那小说真没法看!)其实你细想想,古龙写了那么多,有几个不一样的主角?李寻欢跟花无缺象吧?小鱼儿跟陆小凤、楚留香呢?荆无命跟傅红雪呢?不会发展人物性格怎么办?靠情节呗。于是古龙只好玩破案,构造悬念,一个套一个地往上堆,堆得太麻烦线索太多读者还跟你急:让不让人看懂了还?只好堆两个解一个,堆两个解一个,实在编不圆了,就临时拽一个新人出场来救命。小说结构那叫一个乱啊!看了古龙就记得一些情节,不记得是那本书里的了,经常还张冠李戴,把陆小凤的故事记成了楚留香的。等字儿码得差不多了,稿费够他喝几个月的了,也不管写到哪了,直接煞车,把读者丢在半道上发楞:这就完了?看《护花铃》的时候我就曾跑到租书店指着结尾跟老板理论:这书一准被人撕了一半,你看这情节。。。。所以啊,看小说还是得找那些大气的,功力扎实的,浑然一体,气势磅礴;看的时候跟着他嬉笑怒骂,看完了脑子里翻翻腾腾的尽是叹号没有问号,好长时间等那股劲儿过了,点根烟,眯着眼,叹口气:过瘾! 不信?试试《白鹿原》? 12月7日 迷糊山人论学问——代《学与术》系列序题记:满纸荒唐言,一把大哈欠,易云作者痴,难解其中味!
何谓学问?可以“出纳”类比,二者构词法相同,释其意时道理相通。EVERYBODY都知道“出纳”吧?做出纳者,均须做好两件事:支出和收纳。同理,做学问者,也不外二端:曰自学,曰反问。THEN,如何自学?遇一IDEA不明,须查,查书,查文,查GOOGLE,遍查必获,不获则必未查遍;查后须辨,何有用,何无关,须知如何扬弃;辨之不明,则须思,一日三思,一周二十一思,一月九十思,直至有所得;思后须记,每有所得,记诸纸笔,日久成本,成堆,成箱,徐SIR尝学光网络,历时1年,日日不辍于笔,共积有笔记4本,看过的论文成箱,终成RWA一代大侠。然则,自学已可有所成,何来“反问”一端?须知世间万事,辩明其理易,通晓其用难。即使徐大侠,在自学有成后尚费2年苦功才通过博士答辩。WHY?自学所得均为前人之成果也,要突破前人成果,有所创新,尚须灵活运用自学所得,求问,辨析,尝试,总结,月有寸进固可喜,屡败屡试尚不挠,然后可望突破。即使臻此境界,仍有高下之分。惊才绝艳如徐SIR者,也不过是自创一、二招武功而已,称之“大侠”尚可,终不及李爷爷般开宗立派,一代宗师。是故,迷糊山人曰:学问之道,譬如登山,自学仅为辅杖,创新才是风景。会自学,只是会拄着拐棍登山而已,并不能体会登山之趣;能创新,才能辟常人不曾走之蹊径,达常人不能达之境界,见常人不能见之美景(即使平常景色,也因你之首次看到,于你,也是胜景)。然则,如何创新?迷糊山人曰:反问。正问与反问之不同,首在态度,一点到即止,一穷追不舍;次在对象,一求诸旁人,一反求诸己。遇一事不明,问诸旁人:WHAT IS IT?得一答案,不辨,不思,即以为明,抛诸脑后,束之高阁。是谓正问也。遇一事不明,先查,辨,思,记,明其为何物,而后问:WHY SHOULD IT BE SO? 再查,辨,思,记,明其理,而后再问:HOW ABOUT ANOTHER WAY?再...(此处省去四字),再问:HOW SHOULD I...,OR WHY SHOULDN'T I...?如此反复,是谓反问也。客官若问:切,什么反问,这不就是不断地追问自己么? 迷糊山人答曰:YES,YOU GOT IT!希腊先哲苏氏(名格,字拉底,迷糊山人注)曾云:追问自己就是做学问的方法。孔子曰:吾日三省吾身。可见古来做大学问者,均善此道。然则,会自学且善反问,即可登山临景了么?非也非也。须知学海无涯,书山齐天,身负学、问二技尚不足以行走江湖。试问,当今天下,仅凭外家武技而能纵横天下者几?令狐大侠凭独孤九剑招式可吓退武当道人,然而若无内力辅之,断不能击破冲虚道长的太极剑圈;洪七公降龙十八掌刚猛无俦,可一旦内力受损,孤岛之上也不得不受尽老毒物父子的欺负;郭靖(据迷糊山人考,此人也叫靖哥哥,但与后来光纤派后起之秀那个靖哥哥不是同一个人,后者善用一种叫做西加加的独门兵器,中土没有,乃西域所传,甚是厉害)初到京城时武技比杨康差得多,但仍能凭大漠中苦练出来的扎实内功堪堪打个平手。是故武林泰斗金庸言到:欲成高手,必练内功。然则,做学问者,何谓内功?答曰:仍为二端,曰勤,曰专。勤字易解,但不易做。光纤派有一前辈,姓温,江湖人称“飞鸿踏雪”,现任光纤派上海分舵舵主,当年在总坛练功时,每日里早起晚归,练功房里第一个来最后一个走,一年四季,无论暑寒,不避风雨。窃问之:WHY?答曰:IT IS MY CUSTOM!迷糊山人叹曰:善哉!当勤奋已成习惯,尚有何难?是故,“勤”功之心法乃是:修身养性。当你将自己的性情磨练得平和、宁静,不为外物所扰,自然可以专注于学问,自然可以将勤学当成习惯。然则,既能勤于学,即是专于学,何来“专”功?答曰:专与杂对。欲明专,请先论杂。何谓杂?杂于学者,往往也能勤于学,专于学,但什么都想学,什么都花功夫学,若非天纵之资如黄老邪者,往往对任何学问都只是浅尝辄止,涉猎虽多,然少有精通者。即使黄老邪,二次华山论剑时,也不得不承认专痴武学的老顽童在武学修为上高于自己,尊称对方为“中顽童”。光纤派护法长老许真人,虽亦精通“自相似”大法,近年来更是闭门苦修“K元N方”秘籍,并携神猿、YY、BERRY等一众弟子切磋探讨,欲创一门全新武功,为光纤派重回武林盟主之位而奋斗,然真正使其扬名立万,并最终成为一代高手的,仍是他所专攻的“硬件”神功。许真人入光纤派前,曾于东南派门下苦修硬件神功第一层心法:数字电路,后在中原闯荡期间习成第二层心法:模拟电路,再后来更是一鼓作气,打通了“系统级主板”、“开关电源”等关键气脉,终于神功有成,卓然自成一格,与胡真人一起并称光纤二大护法,人称南胡北许。尝问之曰:为何不尝试一下其它武功,如“软件”神功?答曰:未知一,焉知二?善哉此言!所有武功练至极境,均可无敌,然为何陆小凤独练“乾坤一指”,李探花独修“小李飞刀”?何谓绝技?武林前辈“卖油”大侠尝云:无他,但手熟尔。专而后能精,熟而后能巧,精、巧之后才能成绝技也! 故,迷糊山人曰:多学善问,尚勤守专,而后学问可成也! 12月5日 之一:绿色之王绿色之王
【法国】保尔.卢.苏里策尔 文联出版社1985年中译本 (32开本600多页,42万5千字,猜猜定价多少?答案在本页找) 高三确定保送后,顿时没了学习的动力。在一个朋友家里翻了一下午,想找几本书消遣。早就对他家的藏书流口水了,可直接啃《西方哲学史》毕竟不符合心境,而他老爸尽是些这种书,所以最后只找到3本。记得一本是一个姓黄的写的散文集,不记得名字了,只记得寡淡得象温开水:不仅没有味道,连温度也不刺激。另一本好像是陈映真的散文集,这个更绝:我干脆完全忘了看完后的感觉了。最后一本就是《绿色之王》。 我到现在都没看过这样的小说:你根本无法评价,也很难类比。最接近——虽然也很蹩脚——的类比或许是这两年才看的Tom Clancy。可那会儿,只觉得脑子“嗡”的一下子,全乱了。你知道学理工的人都有一个毛病:凡事,包括阅读感受,都要归类;要是没法分类,不知道你新接触的这个东西属于你所熟悉的哪个范畴,那种惶恐的感觉会让你手足无措,寝食难安。那会儿接触的作品中可称“传奇故事”的大概只有金庸,但金庸写的是虚幻的武侠啊,《绿色之王》写的可是一个人如何发家致富的传奇故事,这种故事怎么可能写得比“笑、书、神、侠、射”更好看?听听我用的词儿:发家致富,还有比这更无趣的么?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赚钱也需要智商的,尽管勇气也很重要。您别笑,那会儿信息还不发达,而且正处于反思经济改革和文化之间关系的紧要年头(第2年就发生了那次著名的学潮),所有人都吵着要用思想改造中国,没有人认真研究赚钱是怎么回事。那会儿最有钱的人是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农民和城市里没有“正经”工作的个体户,而且还是那种在春熙路、青年路一带支个钢丝床卖广东倒过来的劣质牛仔裤的那种个体户。所以我当时的想法是:挣钱这种事靠的是勤奋;挣大钱靠的是运气,或者靠舍得一身刮去孤注一掷的匪气;无论怎样,反正跟“智商”没什么关系。可《绿色之王》里“王”的赚钱手段实在太有意思了,那一个一个布局简直匪夷所思,而一旦你在阅读过程中领悟到他是怎么设计这些布局的,那种快感跟解出一道智力题没什么本质区别。现在有一种小说叫什么“新智力”小说,象《解密》《暗算》都属于这类,还有早年台湾作家张系国的某些作品,如《神童》。这些小说虽然跟智力有关,但其实主要靠智力的神秘性质来吸引人。其中描写的天才大多有些异常,跟达斯汀.霍夫曼在《Rain Man》中扮演的那种人差不多。而《绿色之王》写的这个天才一点也不神秘。当然跟现实生活中的天才,如爱因斯坦、霍金、高斯、伽罗华之类的人也完全不是一码事。这些人虽不神秘,但他们的工作毕竟常人难以理解,常人也无法真正领略他们思想过程中的那种人性化的快乐,所以对这类天才,你除了崇拜之外,大概没有其它可说的。而《绿色之王》不仅把“王”的天才展现在你的面前了,而且让你崇拜之外,还令你不由得去喜欢他、接纳他,欣赏他,甚至同情他。所以,该怎么评价呢?简直可以算是。。。怎么说呢,也许可以称作“迷人”。对,就是迷人,这大概是我看过的最迷人的小说了;而“王”大概是我看过的小说主人公中最迷人的天才了。 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缺点,比如小说的结尾就让人挺失望的,收束得太快,有点让人不甘心。要是才气不够的话,前面不该铺垫得那么充分,调足了读者的胃口;要是才气够的话,作者应该安排一个在合情与合理之间更加平衡的结尾。读大学的时候我曾想过为这部小说另写一个结尾,后来发现真要是按我的思路展开的话,恐怕不是一个结尾,而是一部续集了,那将大大超过我的能力。所以也就算了。 之二:Brave Heart![]() 除了Legends of The Fall,1995年还有一部堪称经典的好电影——Brave Heart,中译名“勇敢的心”(这回倒是翻得挺老实)。正是由于后者的存在,前者在人气上输得很惨。在这一点上,青衣的回复实在对极了:“可怜的秋日传奇,为什么偏偏跟Brave Heart同时?”其实把二者放在一起来比有些不公平:一个是关于“人”,另一个是关于“英雄”。凡人总有缺点,没有缺点的人观众看着觉得假,而且不爽;英雄的缺点却很容易被观众谅解。说穿了,观众看电影时,对前者是平视,对后者是仰视。更何况,Mel Gibson当然比Brad Pitt更男人,就算蓄上满脸的胡子,Brad Pitt的眼睛仍然年轻,而Mel Gibson那张脸不用化妆就已经写满了苍凉和遒劲。 电影之让人震撼,首在细节。多年以后回忆一部电影,大概没人还能记得所有的情节,但少数细节往往能鲜活如初,连同多年前观影时的情绪,一同浮现,霸占全部思绪。现在回想Brave Heart,有两个细节最值得一评。1)最大的败笔:Gibson跟苏菲.马索的关系。这不是爱情,顶破天也就是“偷情”而已。电影的最后,当华莱士(Gibson)被处死的命运已不可逆转时,安排了这么一段戏:王子妃(苏菲.马索)对英王说她肚子里的孩子(将来要继承王位)是要被处死那个人的种子。正在为华莱士揪心的观众当然会被这个情节所鼓舞,也许说被安抚更恰当(事实上,我当年看这部片子时,这个情节引发了整个录像厅里一片掌声!顺便说一句,现在大家看电影往往在电脑面前戴着耳机,一边小心提防着老板,一边还不忘用QQ跟人聊天,我不明白这还有什么意思。真的,好电影和其他一切有价值的作品一样,一定要互动看着才有意思,要动脑子想才有趣,要投入情绪才能被感染。有时候想,现在的确进步了,看片子容易了,互连网上什么电影没有啊?但当年东院桥头的录像厅里一群趣味相投的年轻人一块儿被感动的机会也不会再有了。结果是个人化的体验越来越多,群体化的激情却越来越少,或许这也是网络上虚拟人格为什么这么普及的原因之一吧:追求共鸣)。大概就是为了追求这个效果,创作者才不顾人物性格的不匹配,情节的突兀,甚至冒着弱化充斥全片的英雄气概的危险,小里小气地安排了华莱士与王子妃之间的故事。说道底,这是好莱坞制片人获取最大观众群认可的惯用伎俩:毕竟彻底的悲剧虽然感人,用复仇或者希望中和过的悲剧更能为大家接受。理性地说,我鄙视这种伎俩;感性地说,我同情,有时甚至是感谢这种伎俩:谁不喜欢“希望”呢?不过,这次这个伎俩显得痕迹太重,而且有些阴暗,不是太地道。2)最伟大的结尾:华莱士受的刑大概跟凌迟差不多。整个行刑期间他一声不吭,顽强地坚持着,当周围的看客从最开始的鼓噪到后来齐声高呼“mercy”时,只要他求饶地说一声“mercy”,刽子手就能给他个痛快的。可他挣扎了半天,集聚全身力量高喊的是什么?FREE。。。。DOM。。。完了完了,绝了。。。所有的情绪在那一刻直接冲到了头上,所有的血都被点燃了,所有的矜持都被粉碎了:那晚走出录像厅时,所有人的眼都是红的,而且无语。我没法描述那感受,恐怕永远不能。不是因为我笔力不够——尽管确实不够——而是因为我认为这感受超越任何描述。简直太强了!太男人了!太猛了!太。。。。。太TMD牛了!从此决定:凡Mel Gibson拍的电影必看!能拍出这样结尾的导演能错得了吗?! 12月4日 别误会——代《美丽的文字》系列序其实是想聊聊文学作品。不知怎么就用了“美丽的文字”这么个别扭的字眼。好的文学跟文字是否美丽好像并无太大关系。汪国真、席慕容的文字倒是美丽(大学时代有个写诗的朋友曾被这二人迷得五迷三道的,经典的评价是:“原来汉字可以如此美丽”),可怎么读怎么觉得空洞;鲁迅的文字恐难称美丽,却公认为经典。所以,别误会,不是想写什么“美丽的”文字,那是我的笔误,忘了这个愚蠢的名字吧。 当然,也并不打算真的涵盖所有的文学(即使我真的知道什么叫文学)。一共也没读过几本,还不至于就敢这么造次。也不知道怎么了,如今“最好的”文学往往带有一种最好的“数学”才有的性质:抽象和晦涩(比如《一个人的圣经》这样堪称诡异的东西)。古希腊诗人在完成作品后,第一件事是拿到市场或者露天剧院去朗诵给普通百姓听,大家听高兴了,就去折根树枝编个小圈套在那个诗人头上,于是“桂冠”诗人满意地回家去接着写。诗人的唯一目的是愉悦听众;作品的好坏由贩夫走卒说了算。所以好作品大家都知道,流传千古也就不奇怪了。如今呢?。。。。。所以有必要澄清一下:您别误会,我不打算假装诺贝尔文学奖评委,给那些古怪的作品打分。只不过想编个自己的桂冠,朝我喜欢的作家头上戴。 不过,好像我的品味挺杂的,总得有所取舍吧?要是折一大堆树枝一通狂撒,张三李四阿猫阿狗一人一顶桂冠,那。。那会不会太傻了?要是把列夫.托尔斯泰和王朔一块儿请到主席台上,会不会太幽默了点?可是按什么标准来取舍呢?难道“喜欢”还需要理由么?不需要么?需要么?不需要么?需要么?哎。。。提出来跟你讨论一下而已,干嘛这么认真?。。。是啊,干嘛这么认真?不过是在BLOG这个平台上随便聊聊而已,写的人看的人都是图个乐子,哪来的这么多规矩?等等,是你自己要取舍的,不是吗?怎么又绕回来了?行了,打住吧,脑子有点乱。这都写的啥啊? 算了,要不这么着得了,我也别较劲了,写成啥样算啥样吧,还是那句话,您别误会就行了。 12月3日 由学英语想开去艰苦地跟新东方的雅思作文课件干了一下午,手抄酸了,头也有点晕。边揉手指头边恨恨地想,要是当年。。。。。随后一愣:真的老了?
dabao的回复不出意料地还是那么贫。笑过之后,细细一品:回到激情燃烧的岁月。。。哦,原来是回到啊。。。。
晚上跟几个朋友一块儿打羽毛球,丁子给的球不刁啊,怎么就是跑不到位呢?几个来回下来,喘了半天才明白:你以为你还20呐。。。
是啊是啊,你已经变得絮叨了、胖得像个桶了、看书1小时就得休息了,怎么还能指望象20岁那样呢?
而且你已经不懂得现在的孩子们了。你不明白为什么小眼睛的周杰伦会被称作偶像歌手;不理解现在被当作英雄崇拜的是Bill Gates(而且是因为他有钱,不是因为他是Dos的发明者,对了,有人会用Dos么?),而不是爱因斯坦或鲁迅;难以想象为什么租书的小店里古龙和金庸被挤在最偏僻角落里,而满满4大架子上全是没法分清图片顺序而且根本没打算让你看出顺序的漫画;即使靖哥哥这样的“技术狂人”桌上都摆了4本所谓“玄幻”小说,而且还是外国人写的,天哪,你听听,玄幻!估计连科幻都会被当作老土吧;孩子们玩的游戏里全是制作异常精美但古怪得让我这样的人感到绝望的人物,而且这些游戏的设计宗旨似乎无一例外地都是想诱发人们的“sadistic impulse”;还有女孩们头上看了让人头皮发麻的颜色,BBS上被窜改得面目全非的汉语。。。。 行了行了,打住,别婆婆妈妈的,不懂就不懂吧,不理解就不理解吧,有什么关系?离40不还有好几年么?就这么急着想“不惑”了?何况,人家dabao不是说了么,你已经回到激情燃烧的岁月,按古希腊哲人的定义(激情是年轻人的特权),你还算他们一伙的呢!所以,别胡思乱想了,别“想开去”了,还是回到现实中来,该干吗干吗吧。等等,我该干吗?。。。让我想想。。。哦对了,学英语。对,就这么定了:明天继续跟新东方较劲,我还就不信了。。。。 12月1日 之一:Legend of the Fall
记得是95年秋天,跟几个研究生同学一块儿在东院桥头肮脏的录像厅里看的这部片子。主要是因为海报上有Anthony Hopkins,那会儿谁知道布拉德.皮特是谁呀?看完了之后,在点式楼我的寝室里聚了一大帮同学,乱七八糟地讨论到晚上2点才散(要不是同寝室另一个哥们实在受不了我们的烟味,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散呢)。讨论的话题是:在女人眼里,Alfred、Tristan和Samuel谁更可爱?也许现在的价值观念和爱情观念中,Tristan是不二人选(电影也差不多就是这么安排的);但是,慢着,不是说现在价值多元么?所以啊,还真不一定众口一词。不信?在你的朋友们之间聊聊这个话题,看有多少种答案?
我的答案嘛,嘿嘿,卖个关子。放在本页面的其它地方。 计划分几个系列:
系列1:让我们迷失在电影里——聊聊我看过的好电影
系列2:美丽的文字——聊聊好书
系列3:学与术——聊聊学问和技术上的事
其它就是一些随意的心情和感受,不成系列。 序:让我们迷失在电影里电影实在是个伟大的发明。它能让你感动、悲伤、愤怒、兴奋,或者愉悦,是因为它充分调动了你所有的副交感神经,让你不由自主地落入情感替代的泥潭。
其实都是别人的生活,都是别人的感受,自己的生活里什么没有?干吗去电影院落泪或傻笑?Jack死在Rose身边冰冷的海水里,那是假的,没那回事,还哭呢,别傻了!美国大兵在诺曼第海滩上被打得血肉横飞,尸横遍野,那是几十年前的事,是战争非人性的必然结果,说句那个的话,那是活该,你激动个啥?王家卫电影里那些主人公忧郁的眼神小资得让人肉麻,那种“令人愉悦的忧伤”是富人的减肥药,不是你我这种穷人的口粮,就像不会抽烟的人非得去买ZIPPO打火机来收藏,消费得莫名其妙,糊里糊涂,你还跟着伤感呢,不是吃饱了撑的是啥?按照这个逻辑,所有的电影都是扯淡,关你屁事?
可是,我们还是被感动了,被愉悦了,被激动了。我们还是要到电影院去。我们还是要去期待Spielberg的“下一部”。我们还是要激烈地讨论某个虚构的主人公的命运。我们还是在日常问候中多加一句:“最近有什么电影好看?”为什么?
因为,我们需要“迷失”。迷失的同意词包括:忘记、解脱、发泄。现代社会最大的特点是:每个人都有太多的不自由,太多的不满足,太多的不得不。终日沉浸其中,难免需要解脱一下,发泄一下,忘记一下。有什么办法呢?日子总得过啊。跟毒品、酒精、疯狂、飚车,或者革命比起来,电影总算要安全得多吧?何况绝大多数电影毕竟还是有些“积极向上”的因素的。
所以,还是让我们迷失在电影里吧。 咱也来试试有几个学生的BLOG让我开了眼界。所以,咱也来试试。
钱钟书说:年轻时,我们往往把创作的冲动误以为创作的才华。这大概可以部分地解释为什么BLOG一下子比BBS还火:因为BBS只是瞎聊,很少能系统的表达自己。如果你有表达自己的需求,BLOG大概是个很不错的选择。可是,表达自己有很多方式,干吗非得“写”出来?因为我嘴笨。
真的真的,你先别笑。想想看,为什么黑娃、大宝和徐sir不玩BLOG?为什么桃之咬咬、zolo、师兄王都把他们的BLOG空间装修得那么美仑美幻?对吧?还真是这么个道理:能说会道的人能把语言操练得象李逵手里的斧头,抡圆了砍人,而且花哨的、搞笑的、深邃的、尖锐的。。。十八般套路样样滚瓜烂熟,平时张张嘴就能乐趣无穷,干吗还费那个事写什么网络日志?剩下我这样的,就只好另觅一个僻静的所在——现在叫MSN SPACES——把心里那点“熊破事儿”翻腾翻腾POUR出来,以后在315被黑娃、大宝“洗”了之后也有一个发泄的地方不是?
所以,咱也来试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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